2007年9月1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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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万元重奖企业
宁海设立县长质量奖
本报记者 曹志男 通讯员 李湘萍

  本报讯  企业文化、员工工作环境好坏如何,企业领导层的战略策划成功与否……近日,宁海县首次“县长质量奖”评选工作启动,获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将得到县政府奖励的20万元奖金。
  “和企业品牌一样,质量奖可以说是企业的另一张金子招牌。”宁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有关工作人员表示,“县长质量奖”是宁海县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,也是对该县工业企业(组织)在自主创新、经营管理、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最高综合评价。
  “县长质量奖”的评审依据则是参照国家标准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,并结合宁海企业质量管理和经营结果制定的,其中,企业(组织)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也被列为评定条件。
  “按照规定我们将对企业进行综合打分,满分是600分。”该工作人员介绍,企业到质监局自主报名后,他们将启动审核程序,此外,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还要对报名企业按照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,以便让更多的企业达到《准则》里的规定。
  据悉,宁海县“县长质量奖”评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,企业 (组织)获得质量奖的有效期为3年,有效期过后可以申请复评。